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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时间:2016-06-02 10:16 来源:博途论文网--专业论文发表 作者:博途论文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在我国农村试点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农民长期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通过这些年的运行经验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阻碍着制度的正常发展,完善和和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安排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问题   完善和和优化   可持续发展
前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使农村人口医疗问题得到了缓解,据统计在2011年新农合在农村的普及范围已达到80%以上,2012年基本已经全覆盖。这对于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有重要作用。然而所有制度的运行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会存在一定幅度的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新农合制度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不利于制度长期发展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科学性的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希望能有利于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广覆盖与实际参保率低的困境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达到了基本全覆盖的程度,但是不可否认还有一部分农村人口没有参与到农村合作医疗的行列。这其中既有农村个人意识问题和费用问题,也有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政策问题。政策本身以自愿性加入为基本原则,导致有一部分人不愿加入。这种自愿加入的方式必然会使保率降低。另外收益性面比较窄,受益金额不高也导致了部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受到限制,从而影响了参保率。由于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比较低,报销的金额也不高,面对近年来不断飞涨的医疗费用不足以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最终导致不参保。
(二) 无法律法规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文件为其保驾护航。所以我国的新农合制度的法律地位还需要进步的提高,此制度的运行不能只是简单地依靠一些通知、办法和指导意见。这会导致它的随意性比较大,没有严格的规范性等,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另外还会使得其在筹资、管理方案设计等方面受主观影响较大。目前的新农合运行受到的行政干预比较多,甚至一些地区出现资金被挪作它用或者把它结合到政绩工程中,这种现象既违背了制度建立的初衷又缺乏规划和考虑。好的制度也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持和保障,目前的法律文件对违反有关规定而没有相关的制约和处罚的手段, 也会导致管理不力和监管制度执行的不到位。
(三) 筹资、补偿机制不健全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基金主要由个人、集体和国家来筹资,问题的关键是中央的财政补偿主要是建立在地方财政与个人筹资到位的基础上才能拨付的。地方性的财政补助也是建立在农民自筹的部分到位后才能拨付。农民受自身文化水平限制缺乏健康意识、和衷共济意识等严重降低了他们的参与性。个人筹集的资金难以到位会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产生严重影响。再者三方筹资的体制没有比较科学的比例标准;自愿性参保,即降低了运行效率也资金筹集的行政成本加大;有些地区在补偿上的设计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直接限制了他们的受益水平与受益范围。由于地方上的医疗条件有限,农民喜欢在县级以上的医院就诊,导致费用过高,容易使基金出险;过低的报销补偿的比例会逐渐暴露出就医费用过高的问题。
(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
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长期以来各级财政对乡镇卫生机构的投入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导致基层医疗机构设施比较落后导致其救助能力有限;在遇到大病、重病时常常表现的束手无策,这与医院的设施有关系,但是医师的水平也有一定的关系,基层医疗诊所的医生有很多都没有行医资格证,无法满足我国农民对健康的需求。许多高素质的人才都愿意留在大城市不愿走向基层,基层医疗对培训与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不够,造成农村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不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筹资渠道多元化
不能把运行资金完全建立在依靠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补助上,政府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打破垄断状态,允许社会资金参与其中,充分开放和激活医疗市场。这样那些实力雄厚的商业保险企业就可以进入这个行业进行平等竞争,既有利于实现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又能减轻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压力。再者,就是把门槛降低培养民营医院的崛起,鼓励慈善行业建立医院,鼓励企业家参与捐款,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发展新农合,比如可以用福利彩票的形式提高广大人民参与的积极性,以此来筹款,在个别条件好的地方,集体经济的补充也是筹资的一个渠道,不断壮大新农合力量。
(二)加大国家和地方立法支持的力度
    尽快建立和完善关于新农合方面的相关法律,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政府可以针对目前新农合出现的一些问题,以人大立法的形式,把政府在新农合制度建设中的责任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建立的相关新农合方面的法律要以保障人权和消除城乡差距为目标,理清关于医疗机构、政府和农民之间等主体的关系,明确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农民与政府对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重视。加强政府和人民对资金的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途径,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途径,确保新农合资金用到实处。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要切实依据法律制度负起责任,促进新农合制度长期高效的运行。
(三)采用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自愿参与新农合将会导致随意性比较大,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也不具备强行推行的财力。我国农村人口众多,新农合应当在政府的提倡、引导与支持下展开,提高农民的互助互济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和疾病风险抵抗意识,是农民有自愿参保的积极性。新农合在推行中并非一帆风顺,动员参与和缴费有一定的难度,有最低限度的强制也是必要的,放任自流不利于新农合的实现的大局意识,但也不能加以强迫性推行。施行半强制性选择尤为必要,但要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组织管理条件相适应。这是一种有限度的强制,限度之外的由商业保险、互助保险来进行补充。
(四)提高医疗水平加强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在充分调动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城乡之间医疗设施先进性差距比较大,农民虽然在看病难的问题上有望得以解决,但是看病质量问题仍然是摆在面前的重点问题,导致许多农民在遇到大病、重病时不得不向县、市级医院靠拢,这样既不方便农村人员就医也给上级医院加大了就医压力。另一方面是由于基层条件差,高水平的医生不愿来到基层,导致高素质医生比较缺乏。可以通过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鼓励和吸引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强对现有基层医疗队伍的再培养与再教育,鼓励进修与学历教育或者有计划地到市级大型医院学习等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医疗的综合水平。
结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一项党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遐.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J] . 卫生软科学, 2007, 1: 9 ~ 11.
【2】刘振杰. 六大问题决定新农合能否可持续运行[ J ]. 中国卫生资源, 2009, 1: 24 ~ 25.
【3】葛恒云.  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J ] .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 11: 766.
【4】郭振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问题现状及对策[ U].管理观察,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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